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章程》,明确了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。在《章程》第四章讲到学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,全面加强学院党建工作。我们始终认为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、为人民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在第四十条,学院更是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,建立共青团组织,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,发挥思想政治教育、校园文化建设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、提高学生素质等方面的组织、引导等作用。并明确学生在校期间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尊敬师长,勤学乐群;
(二)遵守纪律,完成学业;
(三)恪守学术道德,遵守学术规范;
(四)珍惜学院声誉,维护学院权益;
(五)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。
学院教职工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为人师表、关爱学生;
(二)遵守学院规章制度,履行岗位职责;
(三)恪守职业道德,遵守学术规范;
(四)珍惜学院声誉,维护学院权益:
(五)法律法规、学院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。
图文:蒋娅文
审核:颜聪敏